(十五) 面膜(本章纯娱乐,如果雷同,实属看官您倒霉)谁是最让人惋惜的人?林家林迷醉。
虽然长的没有常和他在一起的莫家大哥俊朗,也没有那莫家小弟漂亮,武功连他九岁的小弟林迷翔都不如,更不要说他那病殃殃的身体,天生不能习武,手不能提肩不能担的,身边还经常带着一只猪。
即使林迷醉这一堆的毛病,这城里面的少女还是把他定为第一仰慕对象。
莫忧眼红的直咬牙,明明只是13岁的黄毛小子,虽然看上去像16,可怎么有可能比他还要受欢迎?要知道他才是正宗的16岁俊美少年啊。
他不甘心啊不甘心。
林迷醉坐在白家酒楼里,幽闲的灌着蜂蜜水,连个白眼也不屑分给那个一直抓着头的笨蛋。
“你再抓头上的虱子,那今天谁也别想吃饭了。”
不说还好,一说莫忧抓起头发抓的更狠了,“我就抓,我就抓!我恶心死你们!”吃饭?亏他林迷醉有脸说这话,有谁吃饭把自家仆人保镖丫鬟连带宠物一起也叫上桌子的?一起吃也就算了,偏偏一个个看上去和自己主人一样冷心冷肺摆着死人脸,一到开饭时间就变的如狼似虎。
你是他们的主子,他们自然会让你吃饱,连那猪都特别照顾你,可我呢?可我和我可怜的哥呢?只要靠掌柜的在白饭里放点肉放点菜照顾一下。
虽然现在这饭是白家酒楼当家菜之一的饭藏肉。
“我们都吃过了,你恶心只能恶心你自己。
别忘记你今天穿的是黑色的棉布衣服。”
迷醉撑着额头研究着莫忧手上带的一串珍珠链子。
“你!”莫忧气急。
这人真是让人想抽他,可偏偏又下不了手。
林迷醉的魅力不容置疑,可那魅力究竟在哪,他却说不清。
原本棉布衣服只是下等人穿的,只是自从林迷醉穿着又在人前满大街晃了多次以后,穿棉布衣服居然成了一种潮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