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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节,拜火大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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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阳神庙,烈火熊熊。

今日是楼兰国王的拜教大典,灵泉长老特意穿了一身火红的长老袍,整个人看上去精神抖擞,倒有几分像娶媳妇儿的新郎官,他手里捧着一本极为厚实的烫金硬壳大书,静静地站在广场的圣火台上面,双手有些颤抖。

十多年了。经过了十多年的努力他终于如愿以偿,活了一百五十二岁,该吃的吃了,该喝的喝了,该享受的享受了,该追求的也都已经追求了,这世上,能让他如此激动的事情已经不多了。

传教便是这为数不多的事情之一。

我辈已谙大道,奈何世人正苦!

这几十年以来,他们走遍了千山万水,为的只是一个目的:传教。他们相信,自己这一生所信仰的东西是多么的崇高,而这些崇高的东西可以给世人带来无边的福祉。为了传教,他已经做了许多本不乐意的事情,如今终于成功了,自己很快就可以给楼兰国带来无边的光明。

今天的大典在太阳神庙举行,姑师、龟兹、精绝、羌若等近一些国家都派了使者过来祝贺,更有一批拜火教的教徒从各地赶了过来,太阳神庙处地楼兰北部,北部和西部是城中最繁华的地区,周围的百姓也都在广场之上聚集起来,有的商人趁着这个机会在广场周围摆开了货物来卖,有皮货、丝绸、绢布、贝壳、葡萄酒之类的东西。

在楼兰境内,官民的界限并没有那么严格,在大汉境内,一个小老百姓可以一辈子也见不着千石以上的大官儿,但在楼兰,百姓必定是见过国王的。这圣火广场百姓们是可以随意走动的,只是到了圣火台这些极为重要的地方才有限制。

国王的仪仗队已经到了广场,国王和王后在卫队的护卫之下也来了,国王显得十分威严,可是王后却穿得十分随便,显然没怎么在意这个大典。星圣女和灵泉长者在圣火台上见了国王前来并不下台相迎,只是令一个执火郎带人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