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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卷_第十九章 又回职介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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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,柳絮随罗姐再次回到职介所,她发现这里的房子依旧很破,不过里面陈设布置有了一些新变化。职介所重新装修过,大厅右侧隔出了一间小房子,用作李所长的办公室,还增加了几张办公桌,有几位新来的女孩在办公,看得出职介所的生意最近不错。

柳絮在罗姐家只干了两个星期,罗姐付了她三十块的工资。根据职介所的规定,辞职时雇主家的工资要先交给职介所,再由职介所发放给求职者。虽然他们的做法很不合理,但是在那个年代没有人管这些事,柳絮也不懂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,只能由职介所扣钱。

柳絮没有干满三个月,职介所要扣掉五十块钱,否则就不还她的身份证。当初在职介所登记时,身份证都押在他们那里。这种做法只有在那几年才大行其道,十几年后,随着各种法律法规的完善,中介公司再也不敢扣留求职者的身份证,否则各种投诉,举报早就让他们关门大吉。

听说职介所要扣五十块钱,罗姐可怜柳絮身上没有钱,她的心肠很软,便向李所长求情,让她不要扣柳絮的钱。李所长坚决不同意,她说很看不惯柳絮,一个来自农村穷人家的女孩,什么特长都没有,有什么资本挑三拣四,来武汉不到一个月,就换了两份工作。她认为柳絮的行为已经影响到了职介所的声誉,坚决要扣她的钱。

罗姐付的工资只有三十块,柳絮还得再掏二十块钱付给职介所,否则李所长就不还她的身份证,也不给她重新介绍工作。见此情形,柳絮差点哭了起来。

罗姐看着无依无靠的柳絮实在可怜,便再次请求李所长少扣一点,不管怎样,总得让她有饭吃,不能将她逼上绝路。

经过一番协商,职介所扣了二十块钱,付了十块钱给柳絮。虽然钱很少,至少可以让她吃几餐饭。另外,李所长同意给柳絮继续推荐合适的工作。